组织结构
2021-04-07 15:14   艺术实践管理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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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学生艺术团下设四个团,分别是:“梦之声”合唱团“舞之灵”舞蹈团、“金之韵”管乐团、“八音”民族乐团、“律合”竹笛乐团。学生艺术团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对外展示我美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成果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打造精品艺术团队,使其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现决定成立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学生艺术团组织机构。

一、组织性质:

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学生艺术团是在院党总支的领导和管理下,由全院在校学生所组成的文艺团体。

二、活动宗旨

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高水平的艺术人才为宗旨;以打造艺术精品,对外宣传和展示我校艺术成果为目的。

三、组织机构

织机构及人员设置如下:成员名单见附件一)

1、“梦之声合唱团

团长:李开宇

指挥:王小明   黄邻蓥

艺术指导:王晶 任基源  


2、“舞之灵舞蹈团

团长:刘兵

副团长:杨雯

艺术指导老师:扎西江措鲁雨茉刘姚杨甜涓周彦池


3“金之韵”管乐团

团长:詹越

指挥:李冰

指导老师:王小明、仁增旺姆、舒永安、薛咸宁、任力志、周宁波、杨文斌


4、八音”民乐团

团长:八一曲珍

副团长:周创

指挥:周宁波

指导老师:周宁波、仁增旺姆、张智煜、舒永安、薛咸宁、宋娜多


5、“律合”竹笛乐团

团长:周创

艺术总监:周宁波


各部门工作职责:

  团长:负责主持艺术团的全盘工作,参与学院有关对内,对外活动的协助,管理和调配团的内部成员,以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每次活动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定期召开分部会议,听取各部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团工作进行指导,全权监督

副团长:是团长的助手和参谋,协助团长做好分管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支持团长的决定。当团长工作出现漏洞时,应及时给予提醒,坚持工作原则。活动完毕后,写出总结及时交给团长保管。而团长不在时,应及时承担起团长的一切职责,及时解决问题,应尽快向团长汇报。按时完成团长交给的各项工作,定期向团长汇报各分部的一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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