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关于递补2021-2022学年6名国家助学金计划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1-11-16 20: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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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全院师生:

按照绵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关于追加国家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根据10月9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会议精神,64个名额划分到有退役士兵入学(复学)学生的学院。按照学校通知精神,各学院有漏报退役士兵入学(复学)学生的,本次直接享受助学金,其余追加名额原则上应划分到退役士兵入学(复学)学生所在班级,班级内依次递补获得国家助学金。

经2021年11月16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结合2019级舞蹈表演专业各班实际情况,决定将音乐学院追加名额(共3个)中的其中1个划至:2019级6班【特别说明:19.5班为退役士兵复学学生所在班级,指标原则上应放至该班,但因19.5班通过今年困难认定的同学均已获得国家助学金(除1人因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后主动放弃国家助学金),同时19.7班通过困难认定的4名同学也已全部获得国家助学金,经学院研究后,将该指标追加至2019级舞蹈表演专业6班】

经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开会讨论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同意推荐张咪(学号:1910580610)、高子航(学号:2010580707)、雷洪阳(学号:2110570114)等3位同学递补为3300元档助学金候选人;李瑭依(学号:1910580604)、李杰(学号:2010580718)、陈雨馨(学号:2110570112)等3位同学递补为2100元档国家助学金候选人。现将6名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

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如对评定过程或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或学校学生处、校纪委进行实名反映。

1、学院监督投诉方式

郭佳(党总支副书记、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组长):13881119880

谢玉辉(团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副组长):15881433159    

2、学校学生处监督投诉方式

1)学生处国家奖助学金监督信箱msxszz@qq.com  

2)学生处监督电话:0816-2579553(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3)学生处接访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知行楼224办公室;

3、学校纪委监督投诉方式

1)纪委办公室电话:0816-2200044;

2)纪委接访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知行楼905办公室;

3)纪委接访来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省纪委监委驻绵阳师院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621006)。


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 2021年11月16日



【附:国家助学金评审对象、申请条件及特别说明】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违规违纪行为。

3、除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外,其余申请学生必须符合《绵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绵师院学字[2021]43号)文件相关要求,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在当前学年(2021-2022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特别说明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定国家助学金:评定学年违反校规校纪的;未经批准在校外租住房屋的;购买高档通讯工具或电子产品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经常出入酒吧等娱乐场所消费的;有其他高消费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附件【(音乐学院)国家助学金递补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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