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关于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1-10-15 08:30   音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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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全院师生: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绵阳师范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的通知》(绵师院学字〔202123号)有关要求,1012日,我院发布了《音乐学院2021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网站、班级群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共8名同学向学院提交了国家奖学金申请。

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对象、申报条件和评审程序等要求,我院于1014日上午召开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会议,对申请同学进行了资格审查(4人符合申报条件),1014日中午举行了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评审组根据评审办法,结合申报人的学业和综合排名、综合表现和答辩情况,依据“坚持标准、择优推荐、保证质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了集体评议和打分,等额确定了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1人。经学院1014日下午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20181班学生刘婷为我院拟推荐人选。现将人选相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1015-1021日)。

一、推荐人选基本情况

刘婷,女,汉族,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音乐学(本科)专业20181班学生,钢琴演奏与教学方向主修生,曾担任20181班学习委员、音乐与表演艺术学生分会心理部部长、20201班新生助理班主任、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北川中学支教学生团队负责人,2021年绵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国古典诗词艺术歌曲吟唱》负责人之一。

2020-2021学年度,学习成绩(参评学年度)在评选范围内(所在专业)排名2/179,综合考评成绩在评选范围内(所在专业)排名2/179,已通过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入学以来无补考记录和重修科目。

曾荣获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0-2021学年绵阳市“三好学生”,绵阳师范学院“专业一等奖学金”(5次),绵阳师范学院“专业二等奖学金”,2018-2019学年绵阳师范学院“三好学生”,2019-2020学年绵阳师范学院“三好学生”,2018-2019学年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学生分会“优秀干事”,2018-2019学年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2018-2019学年绵阳师范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2019-2020学年绵阳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2019-2020学年绵阳师范学院“优秀心理部干部”,2020-2021学年绵阳师范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2020-2021学年绵阳师范学院优秀志愿者团队成员,2020-2021年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八音”民乐团先进个人等荣誉。

曾荣获2020年简.巴斯蒂安国际钢琴公开赛一等奖,2020年中新国际钢琴比赛二等奖,2020年绵阳师范学院“雅马哈亚洲音乐奖学金”钢琴比赛二等奖,2021年简.巴斯蒂安国家钢琴公开赛二等奖,2021年美因茨国际钢琴比赛二等奖等奖项。

二、其他事项

国家奖学金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热情,坚定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信念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院师生如对评定过程或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或学校学生处、校纪委进行实名反映。

1、音乐学院监督人及投诉电话

郭佳(党总支副书记、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组长):13881119880

谢玉辉(团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副组长):15881433159

2、学校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msxszz@qq.com

监督电话:0816-2579553(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接听)

3、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

1)纪委办公室电话:0816-2200044

2)纪委接访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知行楼905办公室;

3)纪委接访来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省纪委监委驻绵阳师院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621006)。

 

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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