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关于“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人选的公示
2021-03-29 16:13   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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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师生:

根据《绵阳师范学院关于评选表彰第七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绵师院宣字〔20214号)精神,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经学习宣传动员、教职工大会民主投票推荐,2021329日学院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王宬葓老师为绵阳师范学院第七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报学校参加遴选。

公示期3个工作日(329日—3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政办公室反映。

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党总支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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