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要求及《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校级教学名师、教学良师、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绵师院质控字〔2021〕 2 号)文件精神,学院经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初审,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关于2021年校级教学名师、教学良师、教学新秀的推荐人选,结果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到音乐楼教务办A209反映。
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
2021年3月15日